发布时间:2026-07-13
为聚焦玻璃材料领域前沿技术与国家重大需求,加强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潜力的基础研究与技术攻关,推动玻璃材料学科交叉与产学研协同发展,现将2026年先进玻璃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武汉)自主创新基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方向
实验室2026年自主创新基金主要面向玻璃材料及其相关研究方向,重点研究方向包括先进玻璃材料多维构筑与特性演化、先进战略玻璃材料、前沿功能玻璃材料、先进玻璃材料制造与核心装备等。
二、申请资格
(一)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为武汉理工大学玻璃相关方向教师或博士后,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鼓励青年教师申请;
2.申请人同时只能承担一项本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本基金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
3.已获得其他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不得以相同或相似内容进行申请。
(二)重点支持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将予以优先资助:
1.2025年度取得显著科研业绩者(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以第一/通讯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2.研究方向紧密契合本实验室重点布局领域,包括AI+玻璃、光通讯、半导体制造及相关交叉方向;
3.青年教师及博士后人员。
三、资助计划
本年度项目分为A、B两档:
A档:5万元/项;
B档:3万元/项。
申请人须在申报时明确所选档次,并据此制定任务目标。
四、结题考核要求
获批项目须在任务执行期内完成以下任务:
论文:以先进玻璃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论文。
A档:≥3篇,总引用≥20次;
B档:≥2篇,总引用≥10次;
人才引进:依托武汉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推荐或引进博士后/青年教师≥1人;
项目申报:依托本实验室申请纵向基金项目≥1项。
五、其他说明
1.本年度资助项目任务执行期原则上为1年,即2026年8月1日—2027年8月1日,项目执行期最长为2年。
2.鼓励能够发表高质量,高被引论文研究人员“揭榜挂帅”。
3.上一年度(2025年度)自主创新基金未达到结题条件的申请者,不具备本年度申报资格。
4.申请人须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填写自主创新项目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应按模板要求撰写,于2026年7月17日前,将PDF电子版(签字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学院将聘请第三方专家于一周内完成评审。
5.申请项目经评审后择优批准资助,获批项目须提交结题报告,并发送至指定邮箱存档。
6.项目成果形式包括:发表学术论文,新产品/新装置/新工艺,申请专利,软件,测试及加工方法或标准等。获批项目在发表与项目有关的论文需以先进玻璃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Glass Materials),同时应在相应成果的致谢处对“自主创新基金项目”予以书面致谢,未按规定标注的成果不得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梦佳
联系电话:027-87651779
电子邮件:582258185@qq.com
附件:先进玻璃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马房山校区西院
电话:027-87651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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